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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少年好玩的传奇演绎抗日传奇

看得出,作者具有中国古典文学的深厚功底,深谙传统小说的叙述之道。这篇小说结构简洁,叙事流畅,文字精准,塑造人物丰富结实、栩栩如生。哈瑟这个人物,让人联想到《水浒传》里的李逵、阮氏兄弟、浪里白跳张顺兄弟等经典形象,具有其独特的时代特征和艺术魅力。

说到底,李哈瑟是个顽皮少年,是个草莽英雄。他不同于抗日小英雄雨来、送鸡毛信的儿童团长海娃,与家喻户晓的小兵张嘎也相去甚远;他既非儿童团员,也非基层民兵,甚至连个“走上革命道路”的引路人都没有;他是个异类,是个叛逆者,其顽皮程度更甚于小兵张嘎,而他的乡亲乡邻,是饱受欺凌、有着典型民族劣根性的人群。作家没有违心地去拔高他塑造的人物,传奇归来sf,我们更不能苛求哈瑟和他的乡亲乡邻;民族的觉醒并非一朝半月一蹴而就,抗日战争是一场持久战,是中华民族八年的浴血奋战。哈瑟射出的第一枪,不管他是有意无意,但击毙了日寇,成了事实上的潢源县抗日第一枪。这是一次偶然,也是一种必然;是懵懵懂懂的一声枪响,也是石破天惊、唤起民众觉醒的号角。

大命从此跟日本鬼子结下深仇大恨,他成了县城第一个胆敢捉弄鬼子兵的“哈瑟”主儿。鬼子兵到沙汪河洗澡,被大命发现,他的“哈瑟劲”又上来了,偷偷把鬼子兵的衣服拢到一堆,塞上大石头,扔到了河里,让一帮鬼子兵赤裸着回兵营,威仪扫地,颜面丢尽。日本鬼子恼羞成怒,要报复“哈瑟”,没抓到大命,却害死了大命的二叔。二婶也从此疯了。

读了张宜春的短篇小说《哈瑟的第一枪》(载《雨花》),我的第一个念头是,我要跟李哈瑟攀亲戚,我得管李哈瑟叫大伯。我的祖籍就在张作家笔下的“潢源县”,按我们这一支李氏家谱,我排在“家”字辈分。李哈瑟的真实大名叫李传福,是我父辈的排行。我的嫡亲大伯李传珍,也曾是家乡武工队的抗日战士。

《哈瑟第一枪》是个传奇故事,但作家开头就搬出了《潢源县志》,让你相信这是个真实事件。历史与现实,时空交错,读者一下子就进入了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作家抓住了读者的心理,首先告诉你,哈瑟不是洋名,而是潢源县的方言,相当于东北话“得瑟”。这个李哈瑟也就是个乡间“没正行”的十五岁少年,甚至是个一出生就克死娘亲、被族人准备扔进乱葬坑的“死孩子”,所以还有个名字,叫大命。

大命成了乡间的“灾星”,没有人搭理他。他只好潜入二叔的老东家张三爷家,弄点衣物干粮活命,还顺手把张三爷私藏的一把土造盒子枪卷走了。枪里只有一颗子弹,大命没事就穷“哈瑟”,躲在没人的地方,端着枪瞎乱瞄准。清明节快到了,大命想到城里买烧纸给二叔上坟,哪知日本鬼子建了炮楼,设了岗哨,他进不了城了。大命躲在护城河坡上,看到了炮楼上那个逼他吃煤核的“四眼”鬼子,他下意识地掏出盒子枪,瞄准了仇人。一个放羊老头经过此地,一声喝问,惊得大命扣动扳机,射出“哈瑟第一枪”,撂倒了炮楼上的鬼子兵。

这一枪是潢源县抗日第一枪,击毙了日军士官村社一郎,李哈瑟因此上了潢源县志。这一枪也遭致日本鬼子的疯狂报复,他们包围了哈瑟所在的碱滩村,打死了他的疯二婶和几个村民,烧毁了一百多间房子。村邻们认为这是“哈瑟鬼”大命惹的祸,连累全村人遭殃。大命在潢源呆不下去了,只好逃到外地,后来真的当上了八路。但大命得了一堆军功章后,还是回乡当农民,村邻们仍旧叫他哈瑟。

大命没爹没娘,命如草芥,在二叔家长大,有点像野藤野蔓似的野蛮生长。那天日本鬼子在街上巡逻,把一块烧得通红的煤核踢到他的脚下,他的“哈瑟劲”一下子上来了,“嗖”地把那颗煤核又给踢了过去,正好崩到一个戴眼镜的鬼子脸上。这一脚非常符合大命“没事找事的恶作剧”性格,这一脚也把鬼子兵的伪善面具扯了下来,他们竟然残忍地逼迫大命吃下几块滚烫的煤核。大命又险些撂命,幸亏二叔给他灌下豆油和猪粪尿,他才死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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