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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无罪传奇霸业私服,抄袭有理?
最近有则新闻在国内游戏界引发了“炎上”——腾讯状告空中网《超神战队》和光宇游戏《最萌英雄》都涉嫌对《英雄联盟》(LOL)进行抄袭,前者抄袭了LOL的商标,人物形象也存在大量的雷同,部分人物名字甚至完全一样。后者对自己的辩护更是显得智商捉急,直接在网站视频里宣称“前身LOL《英雄联盟》的手游力作,本款游戏采用《英雄联盟》角色Q版化,背景取自LOL”。
应该说,这两起诉讼案腾讯都有比较大的胜算,倒不是因为腾讯太强大,而是对手太蠢。单值得讽刺的是,腾讯自家的《王者荣耀》、《全民超神》和LOL也非常像,不过LOL的研发拳头公司和开发这两款手游的开发组都是腾讯“自家人”,自家人当然不好兄弟阋墙,LOL也只能吃这个闷亏。
打开各大游戏资讯门户网站,你会发现网站推荐的游戏或多或少都有雷同内容。这种雷同甚至到了足以将“原版”取而代之的程度(当然,原作也可能是山寨其他更早的作品)。
相信有很多玩家对这种现象感到厌恶,但又有一些疑惑。这样的“山寨”、“模仿”难道没有一点法律风险和代价吗?为什么这些企业都没有受到惩处?越大的企业,越是“肆无忌惮”,仗着自己嗓门大,体量足,堂而皇之的将其作品摆上市面,甚至将原作挤出市场?
为什么会这样?知识产权到底是如何界定侵权,山寨,模仿这些概念?
当然,这里不谈那些晦涩的理论,笔者尝试用最简单易懂的例子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科普。
你脑袋里想的不受保护
首先向诸位明确一点,知识产权主要以工业产权(商标,发明专利,产品外观)和版权(著作权)为主,包括游戏在内的艺术作品一般都指后者。
知识产权实际是以法律的形式,对人们的创新行为进行保护,它到底有多重要?想想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古代中国,各行各业的技艺传承是多么的苛刻(师徒如父子,传子不传男等一系列规矩),最终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精湛技艺失传。
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一定的界限,这种界限在版权领域的尤其分明。为什么?请大家看一个例子。
有一个人写了一本书,大致是一名现代女子穿越回清朝,和两三个王子大谈恋爱的故事,这个人申请了版权保护。
如果版权保护没有界限,那是不是意味着“穿越”,与“王子谈恋爱”乃至“清朝”这些概念都有了版权呢?是不是意味着,之后任何人如果再想写穿越文,都得交版权费呢?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我们再进一步,只要有人描写了特定的场景或者事件(比如华山论剑,决战光明顶),后来者就不能再写类似的这种大决战性质的剧情了?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有人刻画了某个角色的性格,平时着装喜好,是不是以后就不能类似的角色再出现了?
当然不是。
我们姑且不论这种界定在道德上正确与否,单从现实状况出发,谁能接受因为版权限制市面上每一种类型的小说只有一到两本,每种类型电影或者电视剧只有一到两部?
所以,法律对版权的保护是采取“金字塔”原则进行。
金字塔的顶端,是你的思想或者说创意。这是不受保护的,你想出穿越的点子,别人也能用,你想出俄罗斯方块的玩法,别人也可以借鉴(或者照搬)。
金字塔的第二层呢?就是你针对这个“创意”的表达,你是打算穿越回清朝呢,还是明朝又或者唐宋?你打算被雷劈了穿越回去呢,还是被车撞?是以男性还是女性身份穿越?你打算穿越到富贵人家还是贫苦人家?一般来说,这样概念法律上保护也比较模糊,因为这些表达方式是有限制的,主角身份就那么几种(你让乞丐,四肢全部残废,或者变态神经病穿越回去看看有没观众买账),能投靠的人家也就那么几种类型,朝代也就那么些(总不至于回到原始社会)。
第三层,类似著作的人物关系。比如A看上去是B的儿子,其实是C的儿子,D看上去是C的儿子,其实是B的儿子,A和D都喜欢主角,两人互相又看不顺眼……请注意,这是受法律保护的了,之前琼瑶告于正抄袭侵权就是靠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当然,简单的不算,毕竟谁都有爹妈孩子……
第四层有点类似剧情走向,比如A为了救B委身大款/牺牲自己事业还不吭声,还喜欢忍受着B的各种冷嘲热讽,最后真相大白的时候A已经得了绝症。这些内容受保护就更加严格。
换句话说,版权里面越细节的内容,越受保护。把这个标准带入到游戏里面,你会发现界定起来更困难了。
首先是玩法,创意是肯定不受保护的(金字塔顶端),你开发了即时战略游戏,不代表别人不能开发,这一点其实某种程度上对游戏开发者而言不太公平。比如著名的小游戏《连连看》,其开发者陈一进、简诚志和朱俊就没有从这款游戏上拿到多少好处,甚至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们才是《连连看》的原创者。
其次是游戏表现形式,想靠游戏源代码抄袭雷同告到对手基本没戏了,没有一个厂商会蠢到在这方面被抓住把柄(当然也有特例,他们也交了智商税)。游戏的界面,人物形象设计,美术图标这些都属于表现形式的一种,这方面的侵权认定相对严格一点,但也存在比较大的操作空间。
最后是更细节性的表达,比如游戏的商标,人物特定的名字等等。
可以看到,这些内容在法律上界定是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间和灰色地带的。如果我在玩法完全不变的前提下,把所有人物的造型和图标都更换掉,那算不算侵权呢?
难看的吃相
既然讲到腾讯,这里就多谈一点。
2015年,腾讯占据中国游戏市场份额半壁江山,对研发投入有多少呢?按2015年的财报数据,研发费用被纳入一般行政成本,一共168亿,注意,这里的一般行政成本包括人工,办公各项费用还有QQ,微信,QQ音乐等乱七八糟在内的诸多业务合计起来的各种成本,折算起来,研发费用能占多少?真要非常多的话,何必并入行政成本里面?
请注意,这种所谓的“研发”可不是创造新的游戏引擎,开创新的玩法,所有在制作中的游戏和产品都算“研发”哦。
而2015年腾讯营收1000亿,净利290亿。
要说都没研发成果也不尽然,和Nvidia合作开发的Quicksliver引擎应该算国产游戏不多的亮点。所以,客观的说,《天涯明月刀》是一款画面相当不错的游戏。然后呢?不知道是不是企业基因里残酷的竞争和对利润执着的追逐,《天刀》和当年的《剑灵》一样,一流的画面,三流的策划。玩家被游戏画面吸引来,然后在一片骂声中离开。
慌了神的游戏开始例行的作死修改,嫌日常任务太多?好,我们修改,推出可以减少日常任务要求的道具——要钱——玩家更不满——进一步流失——开发组绩效(KPI)考核压力剧增——开发新的收费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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