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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首例侵传奇归来私服犯网络虚似财产案开庭
近日,上海市首例因侵犯网络虚拟财产而被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浦东新区检察院指控,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游戏项目管理中心运行维护副经理王一辉及其两名同伙,因复制《热血传奇》中的游戏装备并出售给玩家,非法获利200多万元,涉嫌侵犯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游戏软件《热血传奇》的著作权。
辩护律师认为,《热血传奇》是由韩国的两个公司制作,盛大只是中国地区的运营商,享有传奇的使用权。此案中被侵权的主体应该为该游戏的原作者——两个韩国的游戏公司,盛大作为一个使用者,不享有该游戏的著作权。在本案中,著作权人的利益并未受到损失,所以不侵犯其著作权。检察机关认为,三个被告人涉嫌的是刑事犯罪,传奇霸业私服,无论著作权人是谁,都没有改变他们侵权的性质。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所有公民对于刑事犯罪都有举证揭发的权利,所以盛大佐证该案无可厚非。
由于该案目前还没有正式结果,本报将继续跟踪此案进展情况。(知识产权报 记者 魏小毛 实习记者 胡 嫚)
“众所周知,游戏中有游戏人物,每个人物都有一个ID,由玩家制造游戏人物,进入游戏库。”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参加当日庭审的一名陈姓法官这样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解释,“因为王一辉的特殊身份,他能够进入《热血传奇》最核心的数据库软件,他掌握了所有玩家的游戏信息,之后,他通过私服控制游戏玩家。修改游戏装备,因为私服掉宝率远远大于官服的掉宝率,于是,他将玩家ID复制到官网中,销售武器装备,赢取差额利润。”
由于该案涉及到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并且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一辉分别伙同被告人金珂、汤明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辩护律师却以虚拟财产的著作权不明晰为由,在当日庭审上给三人做了无罪辩护。因此复制虚拟装备是否侵犯著作权、侵权主体、盛大损失如何界定成为当日庭审的焦点。
复制虚拟装备是否构成犯罪
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诸葛辉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院的起诉内容是和盛大公司的观点相一致的,盛大公司希望法律能够保护自己的著作权。
“对于盛大或是两韩国公司的损失目前很难界定,因为在网络游戏中,玩家可以自愿选择装备,也可以不选择装备,所以盛大的损失很难界定。但是王一辉等人的这部分收入确属非法。”陈法官表示。庭审中,辩护律师当庭出示了一份司法鉴定书,表示王一辉修改的仅仅是数据库中的数据,而并非软件本身。被告人辩护律师认为,数据库的数据包括携带的武器装备、人物名称、地理标志、游戏等级等内容,因此并不具有知识产权,而虚拟装备也不是计算机软件。因此王一辉是修改行为,并非复制行为,并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然而,检察机关认为,王一辉通过修改数据库,增加了大量虚拟装备。被告人的行为是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因此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
辩护律师还提出,在王一辉等人制售装备的过程中,著作权人即两韩国公司的利益并未受到损失,所以不侵犯其著作权。而浦东新区检察院则出示了盛大统计的损失报表。盛大公司认为,因三人的行为造成玩家有了大量高级装备,从而使得高级装备贬值并最终导致用户流失。而在案发后,为删除非法装备,盛大大量员工还加班删除修改数据并多次重启服务器,因此其直接损失为112万元,间接损失达170万元。但王一辉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在其亲身参与的盛大有关“《热血传奇》用户量下降”的调研活动显示,用户不玩《热血传奇》的原因并非游戏装备泛滥。王一辉同时辩称,在技术上删除修改数据并不需要重启服务器,而盛大也从未给过员工加班费。
浦东新区检察院指控,在王一辉复制装备的同时,远在浙江金华的金珂、汤明则在网上下载“私服”即私人服务器。由于可以在下载的“私服”中任意申请账号,两人利用“私服”在后台修改账号数据库文件中的代码,而这些代码的表现形式即为传奇游戏中的武器装备。然而,数据代码经过修改虽然可以生成武器装备,但因为使用的是在“私服”上申请的账号,不被盛大服务器承认。两人随后将这些修改的数据压缩制成数据包并通过MSN等聊天系统传给王一辉。在获得这些数据后,王一辉利用盛大公司的软件擅自操作并上传,使这些修改的数据被盛大“官服”认可,成为合法武器装备。一系列操作完成后,金珂、汤明便在5173网站上进行销售。 由于在《热血传奇》12区大量出现高等级装备超过了正常出现概率,因此造成该区游戏环境不平衡。这一情况引起了盛大公司的注意,并发现了端倪。检方指控说,截至案发,三人共向玩家兜售了价值200余万元的装备。汤明在庭上称,最低的装备价格为300元左右。
克隆游戏虚拟装备涉嫌刑事犯罪
因在网络游戏上复制虚拟装备,盛大前员工被指控侵犯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游戏软件《热血传奇》的著作权,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这是上海市首例因侵犯网络虚拟财产而被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庭审中,复制虚拟装备是否侵犯著作权、谁是被侵权主体、盛大损失如何认定等成为引人关注的焦点。
据记者了解,当日庭审中,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王一辉称,除了复制数把“屠龙刀”,还有各式各样的“戒指”而装备是用来交易的,而且都是行情比较好的,最终由从小玩到大的两位同学帮忙出手。
检方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间,被告人王一辉分别伙同被告人金珂、汤明为牟取非法利益,经事先预谋后,在未经《热血传奇》游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情况下,由被告人王一辉利用其在《热血传奇》游戏软件的运营商——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的便利条件,手动修改《热血传奇》游戏服务器端部分目标文件或者在接到被告人金珂、汤明从外部发送软件包后修改《热血传奇》游戏服务器端部分目标软件,从而为被告人金珂、汤明在《热血传奇》游戏软件中所建立的游戏人物复制游戏装备。
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王一辉分别伙同金珂、汤明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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